灌建发〔2018〕19号
关于印发《2018年灌南县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8年灌南县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日
2018年灌南县建筑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县建筑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全县城市建设管理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省建筑业改革发展“20条”要求,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全装修成品住宅等新型建筑业发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动态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现全县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20亿元左右,增长10%左右,培育特级建筑资质企业1家;装配式建筑应用在公建和非公建领域分别达30%、20%以上;实现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节能标准执行率、受监工程主体结构合格率、工程质量备案率、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等达到100%;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1、积极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科技兴业、培育典型、产业配套、联动推进”原则,以万年达和杭萧钢构等企业为龙头,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等新型建筑业发展,确定发展目标,试点示范期(2017年)、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在我县区域范围内,采取装配式绿色建筑项目,按照获取一、二、三星级设计标识给予适当奖励。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节能降耗的强制性要求,将绿色、节能、环保的理念贯穿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加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深入推进绿色施工,同时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推进机制。
2、大力推行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制度。鼓励建立建筑产业发展联盟,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型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产业合作平台,形成勘察、设计、施工、部件生产等产业协作机制,引导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转型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的总承包商。
3、创新劳务用工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引导建筑用工方式改革,鼓励施工企业扩大自有工人队伍,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全面推行劳务实名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4、大力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引导企业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建立完善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系统,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对建筑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为生产应用奠定基础。做好企业新技术应用、工法编写的前期培育和过程扶持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
(二)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加大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力度,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工程履约监管,加大建筑市场清出力度,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通报制度,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2、积极推动建筑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应用。以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为契机,督促工程建设企业及时完善企业基本数据库,组织企业按时间节点完善企业资料和补录工程业绩,实施全县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动态监管与信用评价联动、信用评价与招投标市场联动,实时掌握企业发展运行基本状况。实施市场准入清出与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实现资质资格许可、动态监管、信用管理等各环节联动监管。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继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继续加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继续推进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性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规范工程检测市场,大力整治质量检测和起重设备检测突出问题。积极推广普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鼓励、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积极创建优质、精品工程。
2、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认真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 35号)和项目经理记分及公开查询制度,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维护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加大检查、巡查、督查的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事故报送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打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2018年底前县城区在建工地全部达标施工。加快施工现场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年底前县城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全部建成视频监控系统。组织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安全责任追究,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各施工企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全行业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将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所有建设工地施工(包括拆迁施工)要严格落实现场施工工地周边全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现场地面全硬化、拆迁工地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全密闭运输的6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标准。持续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混凝土搅拌企业规范化建设和生产运营;重点监督企业现有控尘设备维护和更新,生产作业过程中骨料堆场及输送系统封闭措施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一些商砼站存在的扬尘防治设施薄弱和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强力推进搅拌楼整体封装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1、进一步扶持骨干企业做强。提请县政府出台鼓励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指导和支持建筑施工骨干企业在发展战略、专业调整、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施工企业采取兼并、控股等方式吸收相关专业承包或劳务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实力,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在行业内做大做强。
2、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照权力清单,厘清权责边界,梳理工作程序和流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尝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严禁将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他部门缴纳的费用转嫁到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等行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