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18〕23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机关作风十五条禁令》的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建局机关作风十五条禁令》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6日
灌南县住建局机关作风十五条禁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县委机关作风十条禁令,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优化住建系统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努力塑造住建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十五条禁令:
一、严禁发表、传播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
二、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
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
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聚会。
五、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奖金。
六、严禁变相公款吃喝。
七、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八、严禁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九、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十、严禁工作期间炒股、网购、玩游戏、打牌等。
十一、严禁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等。
十二、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酒后驾车。
十三、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
十四、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各种形式赌博活动。
十五、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承揽工程、推销建筑材料等物品,违规收受干股、投资入股及参与其他和职能相关的经营性活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