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8〕31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作用,提升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建立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的通知》(灌建发〔2017〕68号)的文件要求,灌南县住建局采取推荐、审查、公示等方式,组建了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共10名专家,现将专家聘用名单和《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予以公布。
今后,灌南县住建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补充调整。请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为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附件:1.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2.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名单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专家管理,提升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灌南县住建局成立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处(安监站),负责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专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建筑工程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专家库的建立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专家抽选。
(四)负责相关投诉建议办理,调查处理专家在履职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行为。
第三条 专家库专家的职责
(一)参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工程安全形势调研研讨、技术交流以及推广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三)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的分析、研究,协助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四)参与建筑工程安全有关检查、督查工作。
(五)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第四条 专家库专家的管理
(一)专家库专家任期两年,到期后应予以调整。
(二)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不能正确履职的专家,将予以清退,任期内不再增补。
(三)专家应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和专家工作的关系,无故缺席3次活动的,予以清退。
(四)专家不能公平、公正履职的,不能遵守廉洁自律制度或存在徇私舞弊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清出专家库。
(五)在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时,存在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
第五条 本办法由灌南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灌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刘洪兵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姜锦泉 江苏万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孙 龙 江苏万年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相平堂 连云港市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潘同娣 连云港华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王加军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师
仇卫东 灌南县住建局质安科 工程师
牛兰双 江苏赛力达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师
赵 伟 连云港广厦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师
张 奎 连云港市正恒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师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