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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8-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3-21
文号: 灌港安〔2018〕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涉港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灌安…

关于印发《灌南县港口局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计划》的通知(原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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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涉港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灌安办﹝2018﹞1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3月21日开始,在全县涉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灌南县各涉港企业。

二、检查内容

落实安全培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市、县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情况;安全培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持假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各类安全培训教材、师资和题库建设情况;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年度再培训教育情况;安全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情况。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尹文伟

副组长:杨勇

组  员:彭迎新  庞学武  许可 惠凯民

四、检查时间

   3月2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第一阶段检查(即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我局对各涉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进行专项检查。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1月20日)。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培训制度的建立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培训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厉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 。

总结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处罚。通过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各企业的安全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培训行为,全面推进安全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在检查过程中要简要听取各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汇报,重点查阅安全培训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开展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等相关材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检查要紧紧围绕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进行现场抽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进行现场查验。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3.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要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培训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要依法予以严厉的处罚.同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