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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8-0002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3-23
文号: 灌港安〔2018〕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局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印发《灌南县港口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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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全县港口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县开展港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核心,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实效,着力纠正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工作实现重点企业检查计划覆盖率100%,立案案件按期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非法企业曝光率100%,涉嫌违法犯罪移送率100%“五个100%”。通过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使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减少,安全生产形势趋于根本好转。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水路运输和施工建设的,未经批准从事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二)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的;

(三)港口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五)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使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六)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取得成效,县港口局成立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尹文伟

副组长:杨  勇

成  员:彭迎新 庞学武 惠凯明 许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迎新负责人担任。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要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2月)

认真研究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要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宣传,督促指导企业参与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中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各涉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至11月)

1、严密组织。办公室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周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综合监管执法和专项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联动机制,打破地方保护,确保执法的效能。

2、严格执法。办公室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

办公室要对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并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客观实际的查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的工作对策,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是落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不严格执法就是违法”的思想理念,加强领导,周密筹划,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充分依靠和发动新闻媒体,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宣传报道,使执法活动深入人心。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安全执法,积极主动地对外公布检查结果,对企业的正面典型经验要进行跟踪报道,发挥示范作用;对企业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做到“一厂受惩罚,万厂受教育”。构建安全执法与媒体监督的联动机制,促进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一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的工作程序,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做到程序合法;三要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使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四要严明执法。做到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责任追究。各科室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严格督查巡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职能,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法的力度,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