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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8-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3-28
文号: 灌交〔2018〕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现就做好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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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也是生产、旅游的旺季,“清明” “五一”小长假将至,出游踏青、祭祖扫墓、庙会等活动频繁,人民群众出行相对集中,加之春季气候干燥、人员困乏等不利因素影响,各类事故易发、多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压力显著加大。近期我省和我市相继发生多起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3月1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批示要求,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按照市局《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的通知〉精神的紧急通知》(连交传〔2018〕19号)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加强组织领导,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最过硬的落实,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严格的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针对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防范各类风险。

二、切实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分析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针对春季各种不利因素对车船运行、交通设施和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抓住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深入调研、提前部署、周密组织,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准备充分、未雨绸缪。各直接监管行业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集中精力研究和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公共交通、客货运场站、驾培维修、内河水上运输、渡口渡船、公路安保与路域环境、航道运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和教练车等重点车辆;突出客货运场站、内河港口码头、渡口渡船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近年来发生事故、被各级挂牌督办和责令停业整顿的重点企业;突出2017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以及各项专项整治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切实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遏止事故的发生。

要按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公路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加大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对重点货运场站开展彻底排查,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要按照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辖区内路域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对普通国省道沿线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堆场作业、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和广告牌等违法行为打击。要加强对通往旅游风景区道路及主要干线公路、危桥险段、重要施工路段的安全巡查,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航道部门要配合地方海事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运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交传〔2018〕77号)要求,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继续停止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按照《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严格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配置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要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督促运输企业针对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特点和客流情况,认真分析,提前部署到位;要开展驾驶人员换季安全教育,强化车辆技术性能检测,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包车运输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清明扫墓期间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和对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查处力度;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对从事道路客运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旅客实名购票查验、行包安检等制度,把好客运车辆源头关,确保春季客运安全;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防止发生各类事故。要迅速有效落实正在开展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驾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地方海事部门要认真贯彻《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针对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祭扫、游玩、庙会等活动较多的特点,加大水上监管力度,督促县乡政府切实加强对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尤其要以集市渡口、学生渡口等为重点,坚决打击私渡、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交通质监和交通工程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重点施工场所、重点桥梁和不间断交通路段养护改造施工现场动态管理,加强路面施工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

三、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要求,强化依法治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要求,督促企业对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的理念,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和“清明”“五一”小长假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邀请专家参与,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明确方案和完成时限,落实措施。

四、切实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值班、查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保持应急车辆、船艇和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应急人员随时在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确保信息畅通,防止信息倒流。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8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