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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10409041/2018-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18-03-14
文号: 灌残发〔2018〕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残联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管理,规范残联系统办公秩序,全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现将《工作纪律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文印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关于印发《工作纪律制度》等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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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管理,规范残联系统办公秩序,全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现将《工作纪律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文印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4日

 

工 作 纪 律 制  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缺勤,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不准无事闲聊或吵闹喧哗。

2、对服务对象咨询业务工作、提出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耐心诚恳,认真办理,不得推诿刁难。

3、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杂物、纸屑、烟头、随地吐痰。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齐和清洁。

4、开会时要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手机应设置静音或振动状态。

5、要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联系畅通。

6、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杜绝工作日饮酒。

7、凡被县明查暗访通报批评的,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被市级以上明查暗访曝光的扣发全年目标奖,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

 

 

 

 

考 勤 及 请 销 假 制 度

 

一、考勤制度

1、单位共设有考勤点一个,每个考勤人员定点考勤,每月对外公布一次。

2、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自觉参加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班和旷工。上(下)班时间按时进行考勤。

3、每天考勤实行领导带班、考勤员值班制度,采用指纹机、脸谱识别、电子监控和中途查岗(包括电话查岗)方式进行。考勤记录由带班领导、考勤员签字。

4、凡迟到、早退的,必须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以便记入考勤记录。考勤情况每周通报给所在科室,并按月在公示栏上公示。

5、实行上班去向告之制度。因公外出半天及以上(下乡镇或赴县外的)应按规定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以便在公示栏上公示去向;因公需要短时间离开办公地点的,到办公室告之去向,以便备查。

6、每个工作日考勤奖10元,出满勤的全额奖励;未满勤的,每迟到、早退或溜班1次少发考勤奖10元,经批准请私假的一天少发考勤奖10元,旷工半天的少发考勤奖30元,旷工一天的少发考勤奖60元,上不封顶,按月兑现(超过200元部分从年度目标奖中扣);所有考勤奖按季度奖励给所在科室出满勤人员。

7、凡迟到、早退、溜班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被服务对象投诉或明查暗访人员查实的,每次罚款200元。

8、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经谈话教育,仍不上班达十天的,建议财政局停发工资;旷工超过规定天数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实行分级审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半天及以上的,一律向理事长请假批准。

2、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请假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二天以内,由请假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请假人写出书面申请(超过三天以上病假应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同意后,报理事长审批。

3、所有请假手续统一报办公室备案。休假完毕或外出返回后应在上班当日内到办公室销假。

4、因公外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所乘交通工具执行,不得随意延长外出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和所乘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外出时间、改变路线和交通工具的超出费用自理。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务用车实行统分结合、凭单出车、维修申报、里程油耗统计上报等管理制度。即在保证大型集中活动用车前提下,公务用车(下乡镇或赴县外的)由具体科室书面提出出车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驾驶人员凭《批准单》到办公室办理出车手续,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如不办理《派车单》手续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自负。报销时,没有《派车单》的不予报销。出车费用由用车科室负责。

2、车辆停放。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存放在固定停车位,严禁私自外出;每逢周六、周末双休日,应于本周五晚七点前,将车辆存放在固定停车位上,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处罚驾驶员100元。

3、驾驶员管理。工作日期间,驾驶员按时上班,车辆按要求停放。上班时间不得公车私用,若被县明查暗访发现违规用车的,一次处罚驾驶员500元。驾驶员因私发生意外的或不按交通规则违章被处罚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出现安全事故的,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用油管理

1、公务车辆用油实行加油卡(充值)制度,一车一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专人发卡登记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每辆车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有关领导。

2、各驾驶员须保持公务车里程表计数正常,如出现有故障须及时申报修复。

3、县外出车需途中加油的,加油发票必须有用车人签字方可报销;县内加油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应在政府采购认定的单位维修、保养。

2、对常规性的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申报维修项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进行修理项目、报价预审。维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维修;维修金额超过3000元的,报理事长批准后安排维修。

对需大修的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办公室、财务及熟悉车辆技术人员)人员进行鉴定评估,形成《维修意见书》报理事长审批后安排维修。

3、车辆大修期间,驾驶员应跟进监督,保证维修项目到位和更换零配件的质量。维修结束后,经相关鉴定人员和驾驶员共同验收签字(大修车辆由办公室组织验收),确认维修达标后并在维修项目(包括更换配件清单)报价单上签署意见方可报销,同时将更换的零配件收回。原则上不允许现金结账。

 

文  印  制  度

 

一、行文规定

1、凡以本单位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使用统一的拟文稿纸,由拟稿人、核稿人、理事长3人签名,并经办公室作文字、复核把关,然后打印。

2、起草文件,一律使用专门稿纸,A4纸打印,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文字要简练通顺,并注意标点符号是否正确,有附件时,应在正文落款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文稿的校对,由拟稿科室负责,校对中如涉及原稿要修改,须征得签发人同意。

3、文件编号由办公室统一编排,发文的数量和密级由各科室确定。

二、打(复)印规定

1、凡需打(复)印的文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送交办公室根据文稿的缓急统一安排打(复)印,各科室打印材料一次性少于20份的,原则上不外出打印。确需外出打印的材料,由办公室出具《材料打印单》,打印社凭《材料打印单》按季度结算,无《材料打印单》的不予报销。

2、凡急件需当天印出的,承办科室至少提前半天将文稿送到办公室。

3、文稿材料的装订和分发,由承办科室自行负责,留底稿及正文两份交办公室存档。

4、按保密级别的规定,对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绝密、机密、秘密的文件凡未经领导同意的不得复印。

5、复印文稿应从严掌握,必须复印的材料,须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再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得复印。

三、用印规定

1、本单位对外办理业务一律使用残联印章。使用残联公章,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用印。

2、本单位工作人员外出联系工作,出席会议、外调、考察等,需开具介绍信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3、印章由专人负责掌管,保管人因公外出时,经分管领导同意,可移交他人保管,并按规定用印。

4、坚持用印登记制度。凡使用公章的,必须及时做好用印登记记录。

 

 

 

 

 

 

 

 

 

 

办 公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按月计划申报、集中审批购置、统一发放使用、定期核对清查的管理办法。    1、按月计划申报。各科室根据当月办公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申请表应具体填写所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以及购物事由,于每月5日前将申请表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会议及文体活动等所需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拿出计划,并编制预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采购;特殊情况急需要办公用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2、集中审批采购。办公室根据各科室采购申请表汇总编制当月采购计划,报分管财务领导集中审批后,由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进行采购,机关人员不得在外擅自赊购办公用品,否则费用由赊购人负责;采购需2人以上经手,须选择报价低且不超过政府采购价的商家统一采购,凡属政府采购项目应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3、统一发放使用。购回的物品填写办公物品入库单,及时登记办公物品领用台账或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应注明编号、名称、型号、数量、价格、购置日期、使用单位、保管责任人(使用人),购物发票在购物三天内按规定程序报销,不允许对外赊欠。办公物品的领用: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领用单,经办人签字后凭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实物,严格履行手续,及时登记入账,属固定资产的要填写“灌南县残联固定资产登记表”。    凡属于个人使用一般办公物品,应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凡属于个人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应多加爱护,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与良好的使用功能,损坏应及时报告维修,以恢复功能满足办公需要。如责任人(使用人)发生变动,调出人员须办理一般办公物品与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4、定期核对清查。成立清查小组,清查人员由办公室、财务审计人员组成;对流动性大的办公物品每季度清查1次,相对固定的办公物品每年清查1次,清查采取实地盘点,账物核对,同时做好盘存记录,清查结束后,详细记录名称、数量、价格、盘损原因。盘损办公物品应查原因,分清责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报损手续,属个人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及时交纳款项或从其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财 务 收 支 管 理 制 度

 

一、收入管理

1、各种收入(包括规费、预外收入、资产出租处置、暂存款项等)应在每月底前结报完毕,收入款项及时解入相关银行账户,按实记账。

2、当月收入当月结报,不得隐瞒不报、截留挪用,否则按违纪论处。

二、支出管理

1、机关经费开支由办公室及财务中心初核把关,分管领导复核,理事长审批。

2、报销须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客户名称、开票日期、品名、数量、单位、大小写金额填写齐全、销售单位公章、开票人姓名),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理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3、购买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及有关文体活动经费的报销要领导签批附件,列有人员和费用清单。发给个人的奖金(品)、实物应有本人签字。

4、因公出差等借用现金,应由理事长批准,回单位后3日内报账还款,财务应及时催还,办公室按期公布,超过3月不还款从其中工资中扣足。

5、单位所属各下属单位经费按预算规定,包干使用,经费开支一次超过3000元的,须报理事长审批。财务室负责按月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并每半年对单位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一次。

6、公务接待规定。同城同级来客不安排用餐,县外来客确需用餐的,按以下程序:①负责接待科室就餐前填写就餐申请单;②办公室核实签字并上报领导同意③办公室出具派餐单,并根据来客情况核定接待用餐标准、陪客人数、餐费结算办法;④接待科室凭《派餐单》到指定食堂(饭店)就餐;⑤财务室依据领导审批后的招待费用,与食堂(饭店)按月结账。凡事先未申报自行就餐的,费用由自己负责。

 

 

 

 

 

 

 

 

 

 

 

 

 

 

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和聘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2、所有属于本单位管理的个人档案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同时办理交接手续,个人档案不得外借。

3、严格遵守个人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规定,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库房,不得对外泄露个人档案的内容,不得在档案室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收集和补充个人的档案材料,并要做到及时鉴别,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5、凡因工作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摘抄个人档案中有关内容的,需到办公室办理查阅手续,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6、个人因工作调动,应及时传递档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将档案严格密封后按机要通邮传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携带。

7、严禁涂改更换个人档案的内容,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文书档案管理

1、寄到本单位的文件、信函,由办公室统一签收,其他同志不得随意拆阅。

2、参加省、市、县会议的同志,会议结束后及时将文件交办公室保管。

3、单位同志借阅有关文件,需办理登记手续,借阅后及时归还办公室。

4、借阅有密级文件的同志,不得将该文件带离办公室,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复印。

5、文书档案每季度整理核对一次。文件资料每年集中归档,由相关科室整理装订后交办公室统一按年度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