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经贸发[2009]37号
关于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了更好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文件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决定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该网络设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一个,在全县14个乡镇的主要市场和县城的四个大型超市、商场及三个批发市场设21个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和相关政策宣传台。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和处理上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交办的有关举报、投诉;接受并调查处理我县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关于商贸流通方面的投诉举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调解市场纠纷;规范市场秩序。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设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朱开果同志兼任联系点主任。21个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和相关政策宣传台设在市场的要道口和超市商场的收银台边,采取聘请专职和兼职人员的方式,对21个服务宣传台配备人员。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1个服务宣传台的工作人员在联系点的组织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的经费纳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管理。联系点电话:0518-83968853,传真:0518-83221188,电子信箱:gnjmsm@163.com。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