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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594/2018-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3-13
文号: 新政发〔2018〕2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18〕24号灌南县新集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灌南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灌人社发【2012】6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现制定《灌南县新集镇事业…

灌南县新集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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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8〕24号

灌南县新集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灌南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灌人社发【2012】6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现制定《灌南县新集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如下:

一、执行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实施对象

新集镇事业单位全体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分配原则

(一)坚持人才导向,优绩优酬原则。分配要重点向业务骨干、技术性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树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正确导向,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坚持公开操作,严格考核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各环节务必公开透明。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权威性。

四、分配办法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范围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处罚等情况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书记张峻松任组长,组织科负责人梁鹏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

(二)严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