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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18-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4-19
文号: 灌临发〔2018〕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将《临港产业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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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临发〔2018〕21号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临港产业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临港产业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灌南县委、县政府《灌南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灌发〔2017〕8号)和《灌南县“263”专项行动11项实施方案》(灌政办发〔2017〕96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263”专项行动,着力补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生态短板,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临港产业区 “263” 专项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力度,控制能源消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环境风险得到逐步控制,环境矛盾得到不断化解,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确保完成“263”专项行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 治理区域水环境:园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协助完成灌河治理等水利工程。

2.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完成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7年削减10%以上。

3. 治理环境隐患:基本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明显化解。

4.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完成绿化造林100亩,其中成片林60亩;强化还田和离田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5. 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配合县环保局等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为基础,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严格落实控煤减排措施,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

1. 整治燃煤锅炉。启动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列入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制定实施计划并逐步组织实施。加强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管控,预防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2. 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将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非电行业中钢铁、水泥行业实行2倍减量替代;其他非电行业实行1.5倍减量替代。

3. 加强散煤治理。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量。大力推广非煤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逐步推行用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形成多途径、多渠道减少民用燃煤使用的格局。

4. 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5. 加强禁燃区治理。按照《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灌政通〔2017〕3号)文件要求,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管控。

(二)治理区域水环境(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 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要求,明确河道长效管护的责任主体。提高河道管护水平,河道水生态得到显著改善。

2. 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全力配合实施灌南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灌南县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通过省级核查后经县政府批复实施,有序开展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作。

3. 加强水质断面管控。按照《水污染防治计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县水利局加强1个国考断面(灌河大桥)、1个省考断面(灌河陈港)管控,考核我县断面全部达到省市规定的断面水质要求。

(三)治理城乡生活垃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1.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临港产业区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企业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30%。

(四)治理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 开展河道岸线环境整治。配合县有关单位加快对灌河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对灌河河道进行生态功能修复。加强日常管理力度,清理沿岸积存垃圾,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

2. 提升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水平。完成集中式处理10000吨/天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

(五)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县海渔局)

1.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围绕离田扩量和提升能力两方面,强化还田和离田工作,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完成秸秆禁烧年度工作任务。

(六)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 完成机械设备制造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油墨等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严控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

2. 加强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做好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环境水平,不断改善广大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3. 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灌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灌政发〔2018〕8号)文件要求,配合开展对全县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全面普查。

(七)治理环境隐患(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 开展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配合完成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建设;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八查八改”覆盖率达80%;组织开展1-2次突发环境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

2. 加快船舶标准化改造。配合县交运局、灌河海事局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长期航行于我县内河水域的外省籍危险品船舶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

3. 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配合县交运局、灌河海事局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制度,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监管。核查新、改、扩建码头、装卸站、修造船厂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及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情况,督促辖区码头、装卸站、修造船厂完善防污应急能力建设。船舶须按规定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标识设置、分类贮存、台帐管理等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贮存设施规范化改造。构建常态化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落实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企业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

5. 全面完成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做好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能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存在污染直排或偷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6. 完成区域环评报批工作。临港产业园区完成规划环评报批工作。

(八)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 持续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配合县环保局完善各类生态红线保护区管控措施,按分级管控要求,对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种植养殖活动以及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清理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 持续提升整体绿化水平。持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开展绿化造林工作,新增绿化造林100亩,加强湿地保护及修复工作,不断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

3. 持续弘扬生态文明意识。多层次全方位在机关、企业中开展各类生态环保教育活动,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提倡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绿色出行,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九)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1. 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细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职责等内容,制定工作考评办法,按时督查督办到位。

2.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配合县环保局等单位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集中关闭取缔信访反映突出、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的小散乱污企业,提升区域环境。

3. 规范“263在行动”电视曝光和“263”投诉热线办理工作。对交办的省市县曝光、投诉热线,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强化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计划制定后,临港产业区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将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充分研究推进重点及难点问题,超前谋划,制定针对性方案,明确进度时序,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高效完成。

(二)强化推进监督。园区将联合县“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推进情况、目标完成进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建立明查暗访机制,加强督查推进,形成主动作为的推进合力,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三)做好宣传保障。临港产业区高度重视“263”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将及时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263”微信公众号、动态简报等媒体报纸刊物选送“263”专项行动稿件,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彰显党委、政府解决环境问题态度和决心。

附件:1. 临港产业区“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表

2. 临港产业区“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度

政策措施落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