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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18-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4-19
文号: 灌临发〔2018〕2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将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灌安监〔2018〕22号)转发

关于转发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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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临发〔2018〕23号

关于转发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灌安监〔2018〕22号)转发给你们,希对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关于印发〈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灌安监〔2018〕22号)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抄送: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灌安监〔2018〕22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园区安监局,各乡镇安监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2018年度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

2018年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灌南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健康行政执法,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一、全面推进职业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按照总局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安排,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职业病新发多发、有信访举报事项等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查评价、职业病危害申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要针对职业病高发、多发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通过从严监管执法,治理企业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要采用日常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注重与“三同时”监管、专项治理、一体化监管执法等统筹推进,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通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现职业健康工作主动抓、自觉管、出成效。    

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一体化监管执法。在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中做到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同计划,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做到同检查同执法。在监管力量、方式、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探索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管有机结合的路径,促进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推进。各单位在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要推动实现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整改、风险管控、巡查考核等监管工作一体化,通过整合安全监管全系统力量,解决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手偏少、覆盖面小、执法力弱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按照省局苏安监〔2017〕53号、苏安监办〔2017〕27号文的要求,扎实开展汽车维保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两大方面的专项治理,严格序时进度及阶段性工作开展,确保专项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过的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化工、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各单位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一两个职业病发病率较高、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的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务求解决问题、重点突破。

三、持续深化职业健康示范性企业创建

2018年计划新创建市级示范性企业2家。创建示范性企业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使示范性企业真正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各单位要对照创建细则,指导帮助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同时要引入淘汰退出机制,对新发职业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退步弱化的企业将清退出示范企业名单。

四、按时保质完成工业企业职业危害普查

用人单位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是国家总局专题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基础上,做好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严格规范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90号令和省安监局102号文的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监督检查核查,全面加强监管执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到位。组织开展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督查,促进建设单位责任落实和各单位监管工作规范开展,严格职业健康源头管控,把好第一关口。

六、继续强化职业健康宣传培训

一是抓好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必须安排职业健康知识内容,也可专题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企业负责人确立“主动抓”、“我要管”职业健康工作理念;使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能抓、会抓、敢抓职业健康工作。二是督促企业抓好职工培训。定期搞好职工岗前、岗中培训,提高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三是切实加强法规法制宣教。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企业层面的宣传,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通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 、现场咨询等形式,结合职业病危害普查、职业危害申报、专项治理活动、“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将企业应知法律法规、责任要求等内容的宣传一并推进,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学法、守法、履法意识和能力。

七、着力夯实职业健康基础工作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工作,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切实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妥善处理信访及维稳工作

做好职业健康投诉举报核实、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完善职业健康投诉举报核查机制,积极做好相关现场调查,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维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