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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74/2009-00032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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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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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乡计生站领取和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到乡计生站法规员处办理。

二、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办证时限: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