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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1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4-13
文号: 灌教发〔2018〕4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灌南中专: 为全面了解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时间 2018年4月19至26日 二、排查内容 全县…

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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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灌南中专:

    为全面了解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时间

    2018年4月19至26日

    二、排查内容

    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聘任、招生对象、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

    三、任务分工

    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于4月20日前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各乡镇中心小学或实验学校负责本施教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城区培训机构分人民桥桥东、桥西两个区域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排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参与排查。要对本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 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摸清每一家校外培训机构的详细信息,重点排查安全隐患、教学内容、竞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2.明确工作责任。各校校长是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所有在职教师和学校签定承诺书,承诺规范开展教育教学行为,并对承诺情况进行公示。杜绝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以及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等行为。县教育局将对本次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将建立师德师风黑名单制度,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教师纳入黑名单,记入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直至取消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对相关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同时严厉追究校长的责任。

    3.及时上报材料。各校要实事求是填写排查情况登记表、调查表,5月1日前将排查结果、排查情况小结、相关表格和学校承诺书报教育局职社办207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5803765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情况登记表

附件3:灌南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情况调查表

附件4: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

附件5:中小学校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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