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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74/2009-00035 信息分类: 其他,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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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农村宅基地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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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资料

1、农村宅基地资源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国土资源分局印制,需签署村、村委、国土资源所、规划部门、乡政府意见);

2、宅基地宗地图一式三份(国土资源分局印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现居住面积土地影印件;

4、继承、受赠、名称更改、凭公证文件;

5、折旧扩建、除原土地证正本;

6、计生审核表。

二、办理程序

1、村民向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及村民意见;

2、国土资源所经预审后发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3、村民持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用地审查;

4、国土资源所按照用地审查要求,实地丈量放射线,加具意见,送规划部门及乡政府签署意见;

5、国土资源所持有关资料送国土资源分局办文窗口;

6、窗口对资料审核后移交给地籍科办理;

7、分局审批后向用地者发出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