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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08-000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8-02-28
文号: 灌安监[2008]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预备通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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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安监[2008]8号
 
 
关于举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乡镇安监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各项任务,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市安监局通知,近期市安监局将举办两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方式、时间
(一)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
(二)培训分二期,每期三天,集中食宿(食宿费350元左右)。
(三)2008年3月上、中旬,共两期,每期3天。
二、有关要求
(一)按照分期组织培训的求,凡属于培训的对象必须参加。
(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正确处理好培训与做好日常工作矛盾,确保应培尽培,并集中精力参加培训。
(三)
 
 
 
二○○八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信息 考评 办法 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1月12日 
 
灌南县安监局2008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评
办 法
第一条 安监政务信息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分局,监察大队要把安监政务信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第二条 安监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紧密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及时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时效的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业务工作服务,为提升安监机关整体形象服务。
第三条 安监政务信息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把握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服务为目的,做到信息真实,内容新颖,注重时效,文字精炼。
第四条 安监政务信息主要内容: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总结;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及本局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议案提案的跟踪办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调查研究情况,包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其它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第五条安监政务信息目标任务:政务信息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本局《关于调整局机关机构职能的通知》(灌安监[2008]1号)设立的化工产业园监管中心、经济开发区监管中心、临港产业区监管中心、综合监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五个工作中心为考核单位,各中心全年报送信息不少于100条(其中: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不少于200条),分管领导所发的信息纳入中心计算任务。
第六条 安监政务信息报送办法:各中心将所要报送的政务信息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办公室(guannansafety@sohu.com)统一向有关信息部门、刊物和网站等发布,也可直接上网发送或邮寄。
第七条 为鼓励X-作人员及时报送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对被录用的信息实行奖励。奖励办法:凡被县级新闻媒体、政府信息网站等录用的政务信息每条按5元奖励;被市级新闻媒体、刊物、网站等录用的每条按10元奖励:被省级新闻媒体、刊物、网站等录用的每条按20元奖励;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刊物、网站等录用的每条按50元奖励,对得到领导批示的政务信息和质量较高、篇幅较长的调研文章、经验总结、通讯报道等可双倍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中心,所用信息按对半奖励。每条信息被不同级别重复录用的,按最高录用级别奖励,录用次数可重复累加作为政务信息报送数量。
第八条 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作为安监政务信息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发布,对全系统安监政务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月公布。各中心应落实专人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登记工作。
第九条 奖惩制度。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中心年度评优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每个月和全年政务信息录用情况,年终兑现奖励,对未完成政务信息报送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取消集体和个人年度的评优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