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北陈集镇杨圩村残疾人之家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灌南县北陈集镇杨圩村残疾人之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灌南县北陈集镇杨圩村残疾人之家。请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残疾人之家成立后,要严格执行社团管理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残疾人提供托养、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更好地为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此复。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5日
索 引 号: | 510409041/2018-00030 | 信息分类: | 其他, 综合政务,批复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2018-04-25 |
文号: | 灌残〔2018〕16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灌南县北陈集镇杨圩村残疾人之家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灌南县北陈集镇杨圩村残疾人之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灌南县北陈集镇杨圩村残疾人之家。请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残疾人之家成立后,要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