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灌安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以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落实安全培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国家、省、市、县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情况;安全培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持假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各类安全培训教材、师资和题库建设情况;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年度再培训教育情况;安全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情况。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安全办主要负责人和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综合协调。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逐层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四、检查时间
(一)动员部署,第一阶段检查(2018年4月6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进行专项检查。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培训制度的建立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培训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各单位的安全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培训行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在检查过程中简要听取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汇报,重点查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开展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等相关材料。
(二)突出重点,随机抽查。紧紧围绕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进行现场抽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进行现场查验,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三)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培训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