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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8-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4-27
文号: 灌交〔2018〕4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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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行业内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8〕30号)和县消防委《关于印发<2018年今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消委〔2018〕2号)精神,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职、群众广泛参与,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行业内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检查取得实效、整改形成闭环、制度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聚焦“两客一危”、城市公交、内河港口码头、在建交通工程、客货运站场等重点高危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逐个行业领域、逐个场所、逐台车辆、逐艘船舶开展排查,逐一落实重点部位“一场所、一对策”。

(二)开展春夏火灾隐患排查综合整治

1.道路运输消防安全方面。(1)排查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品上车进站。(2)督促城市公交运营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排查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3)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灭火器、消防锤等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以及驾驶员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知识培训情况等。(4)排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审验情况,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运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车辆技术状况、消防与防护器材的配备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

2.内河港口码头消防安全方面。(1)排查内河港口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2)排查内河港口码头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及危险货物现场作业消防安全情况。(3)排查高温季节码头降温措施落和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

3.水上交通消防安全方面。(1)排查内河加油(气)站(船)消防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维护情况等。(2)排查乡镇人民政府渡口渡船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渡口渡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3)排查汛期船舶登记、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情况,危化品船舶过闸管理情况等。

4.公路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方面。排查各类应急物资、装备、车辆的准备情况和各类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

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方面。(1)排查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机管理、检查分析等方面要求的落实情况。(2)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等组织开展多层级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6.电气消防安全方面。(1)排查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排查各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查等落实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方面。(1)排查公共交通、车站、渡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制度落实,消防设备安全检查、保养、维护等情况。(2)排查各级办公场所安全用电、用火、用气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检查、保养和干部职工使用培训情况以及应急通道的畅通情况等。(3)排查各单位组织集会、会议、庆典等重要活动严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制定有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保障预案等情况。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针对春夏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灯箱广告、车内车顶及站内站外电子显示屏、阅报栏等自身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及消防刑事案件的警示宣传,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要求,推进重点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宣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行业消防管理示范建设,5月底前,各行业领域至少打造1个示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行业领域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前)。各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做好春夏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员参与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4日至9月10日)。各单位要发动行业内所监管的企业开展自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同时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火灾防控水平。要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春夏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春夏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局安全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也要迅速明确火灾防控的领导机构和牵头工作部门,加强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县局将结合春夏季安全督查适时组织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各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3日前报局安全办,每月19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83219239,邮箱:26911302@qq.com。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7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