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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8-00152 信息分类: 其他,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4-26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强化安全监管保障“五一”平安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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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细则根据县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县直部门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灌发〔2018〕3号)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制定,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履行服务职能,为公路、运输管理、航道、海事、监理等行业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为基层企业在项目建设和手续办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在助力企业发展中找突破,不断推进服务水平提档升级。

    涉企服务事项分为公路管理类、运输管理类、航道管理类、海事管理类、具体材料清单和工作流程如下: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一、申请受理单位: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审核材料→现场勘察→作出许可或着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申报材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原件、复印件1份)2、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原件、复印件1份)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原件、复印件1份)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1份)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1份)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1份)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办理地址: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966126

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一、申请受理单位: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审核材料→现场勘察→作出许可或着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申报材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1份)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1份)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原件及复印件1份)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办理地址: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96612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一、申请受理单位: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审核材料→现场勘察→作出许可或着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申报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等,经办人为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施工方案(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及复印件)6、对公路路产损失的恢复或者补偿方案;(原件及复印件)7、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址: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966126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核

一、申请受理单位: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核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审核材料→现场勘察→作出许可或着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平面图及施工方案(原件1份);3、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案(原件1份)。

办理地址: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966126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一、申请受理单位: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审核材料→现场勘察→作出许可或着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4、装卸后的整车照片和总体轮廓图(1份);5、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地址:灌南县公路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966126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年检

一、申请受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年检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审核材料→办理。

五、需递交的材料:(一)车辆年审须知:1、驾驶证(山东省内)复印件;2、上岗证复印件;3、行驶证复印件;4、道路运输证复印件;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6、管理制度一份;(二)道路运输证换证须知:1、照车辆实车照片45°角2张,(不能翻拍、不能扫描);2、行车证(复印件正副页、年审标志);3、上岗证(复印件新版证需要加复印照片);4、驾驶证(复印件);5、营运证(复印件正反面);6、许可正本(复印件);7、管理制度承诺书。

办理地址:行政集中办公区

办理电话:0518-83896117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奖励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奖励

四、办理程序:申请-资料审查-核准-批准。

五、需递交的材料:申请书

六、受理条件:(一)检举、控告危害航标的行为,对破案有功的;(二)及时制止危害航标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损失的;(三)捞获水上漂流航标,主动送交航标管理机关的。

办理地址: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221835

与通航有关设施审查同意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与通航有关设施审查同意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准予许可、送达回证

五、需递交的材料: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书、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设施安全的措施文本、清除施工遗留物的方案文本护岸、绿化恢复或补偿方案、专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六、受理条件:建设单位拟在七级和等外级航道上建设桥梁,在七级航道上建设或者设置专用航道交叉口、隧道、渡槽、跨河或者过河缆线、管道、码头、水上服务区、驳岸、护坡、取排水口、栈桥、趸船、航道边坡、边坡外侧十米以及航标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的船坞、滑道、装卸设施;

办理地址: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221835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四、办理程序:受理-初步审核-出具审查意见

五、需递交的材料: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申请人自备)

六、受理条件:建设单位拟在一至四级航道上建设桥梁,建设或者设置拦河闸坝、专用航道交叉口、隧道、渡槽

办理地址: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221835

设置调整专用航标审批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设置调整专用航标审批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申请(应提供的基本资料)-受理-审查-决定

五、需递交的材料:申请表

六、受理条件:【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第六条第二款 专业单位可以自行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应当经航标管理机关同意。

办理地址:灌南县航道管理站

办理电话:0518-83221835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办理程序:(一)1、交通事故事件;2、受理立案程序;3、事故调查程序(调查取证、原因分析、损失核定、专家论证、调查报告制作程序);4、调查结案程序;5、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认定、安全管理建议程序);6、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程序。(二)1、交通事故事件(海事签证程序);2、事故调查程序(信息公布、海事调解程序)。

五、需递交的材料:申请表

六、受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地址: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办理电话:0518-83222023

内河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清舱作业活动的单位接收和处理能力备案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内河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清舱作业活动的单位接收和处理能力备案

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海事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交材料,过期未补全或仍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3、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海事处作出许可决定(1、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复议或诉讼权利;2、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五、需递交的材料: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六、受理条件:船舶证书、法人证书或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址: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办理电话:0518-83222023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报批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交,网络公开)--受理(1日)--现场审查审核报批(2日--现场审查不符合要求,不予批准退回)--同意批准(1日)--向社会公开--申请人领取许可证

五、需递交的材料: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2、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4、水上水下活动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5、与水上水下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7、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六、受理条件:1.水上水下活动已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2.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办理地址: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办理电话:0518-83222023

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否(或提出更正补正)】-审核-制作证书或文书-送达-归档。

五、需递交的材料: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2、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4、水上水下活动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5、与水上水下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7、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六、受理条件:1、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到现场核查。

办理地址: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办理电话:0518-83222023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许可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许可

四、办理程序:受理(当场)--审核(0.5个工作日)--审批(0.5个工作日)--办结(当场)

五、需递交的材料:1、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2、拟过驳作业点水域概况和环境状况可行性论证材料;3、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卸、装载船舶)资料,包括国籍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适装证书、保险文书和最近一次安检报告及复印件;4、过驳作业所需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的清单和辅助船资料,按规定需经检验的设备需提交有关检验证明;5、水上储库具备的靠泊船型和尺度;6、过驳作业方案、已制定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包括经论证的限制作业的条件;7、过驳水域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8、拟设置助航标志的方案(必要时);9、参与过驳人员的培训证明及其复印件;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六、受理条件: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地址: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办理电话:0518-83222023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

一、申请受理窗口: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二、申请受理机关: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材料—窗口受理、初审(补正材料)—办理结果—审查—海事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形成审查意见并报请审核—处领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出件(不通过,制作并下达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申请人)

五、需递交的材料:1、 防污作业申请书;2、已制定安全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计划的证明材料;3、使用的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证明;4、作业人员培训证明;5、作业单位资质证明。

六、受理条件:1、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到现场核查。

办理地址:灌南县地方海事处

办理电话:0518-83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