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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8-0002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8-04-28
文号: 灌国土资发〔2018〕7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国土资发〔2018〕76号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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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国土资发〔201876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48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48日印发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切实扫除灌南县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迅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土地执法大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局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实施步骤

20183月起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土地、信访举报件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已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一是要以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二是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主动深入所辖乡镇(社区)、村居,向社会各界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平面媒体宣传。局扫黑办、办公室要编辑制作宣传专刊等宣传材料,办公室要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以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

3、新媒体宣传。局信息中心负责在县局网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板块。局党总支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群、微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局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排查线索、摸清底数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县破坏耕地、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由扫黑办负责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所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联合所在乡(镇)、社区、村居、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国土资源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国土资源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四种黑恶势力:一是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二是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三是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过程中,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四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势力等行为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局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征迁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的国土资源项目和业务,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国土资源一张图和“慧眼守土”智能监管系统,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涉及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及项目的,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加大涉黑涉恶问题信息公开力度。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国土资源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 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局党总支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局纪检监察室和扫黑办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局机关纪委。扫黑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总支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灌南县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局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局有关主管处室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国土资源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