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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8-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8-04-09
文号: 灌林发[2018]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连云港宫良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单位:你们向我单位申报的《灌南县木材加工协会》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2、发起单位连云港宫良木业有限公司、江苏善聪木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创美木业…

关于同意成立灌南县木材加工协会的批复(原灌南县林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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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宫良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单位:

你们向我单位申报的《灌南县木材加工协会》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

2、发起单位连云港宫良木业有限公司、江苏善聪木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创美木业有限公司、灌南县浩瀚木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三人行木业有限公司以及拟任会长、副会长的资格、专业水平、权威性和代表性;

3、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

4、经费来源渠道等。

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单位同意成立灌南县木材加工协会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材料。

特此批复。

灌南县林业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