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经贸〔2009〕40号
关于同意灌南县肖大桥加油站改建的
批 复
灌南县肖大桥加油站:
你站报来的《关于改建肖大桥加油站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灌南县肖大桥加油站按县政府要求进行改建,以满足我县城市美观美化的总体要求。你站改建后,加油机、加油枪数量不得改变,储油罐容积不得增加。改建完成后需经我局验收方可经营。
特此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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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加油站 批复
抄报:市经贸委。
灌南县经济贸易局 2009年11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