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20724MB1807543H/2018-00115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税务,其他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1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优化进口租赁飞机的税收征管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18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停止对进口租赁飞机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租赁服务境内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事宜,统一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