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乡村医生两年一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14年已经再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符合两年一次考核条件;
2. 因解聘、离岗、注销等原因实际已停止执业的乡村医生不再列入考核对象;
3. 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医师注册的原乡村医生列入医师定期考核。
二、考核机构
县卫计委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卫生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业务考评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卫计行政部门分配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疾病诊疗的开展情况等。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诊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上级乡村医生培训、实用技能进修等情况。
4.规范服务情况。依法执业、诊疗规范、医疗文件书写等执行情况。
(二)职业道德评定
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一)个人述职。将述职内容填写在《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表》(见附件2);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学习培训和业务水平测试。乡村医生在本轮考核期间须参加过县卫计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四)职业道德评议。考核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委会、其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聘任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听取所聘医疗机构及服务对象的意见。
考核按照《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综合评定,≥60分为合格。
五、考核程序
(一)各乡镇卫生院召集乡村医生学习贯彻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发放书面通知及回执(见附件5、6),乡村医生收到书面考核通知后在回执上签字,回执由各乡镇卫生院存档备查。
(二)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县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各乡镇考核小组完成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后,应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并上报县卫计委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县卫计行政部门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考核记录”栏,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执业,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反之不合格。
(二)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县卫计委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三)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自收到评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县卫计行政部门将注销其执业资格,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四)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受过公安、司法机关处罚的。
七、考核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考核,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表》《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与《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报至县卫计委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基层卫生科)。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518-83696929。
附件:1.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2.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表
3.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评分表
4.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结果汇总表
5.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
6.《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送达回执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组 长:耿学双 灌南县卫计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向庆庆 灌南县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张 森 灌南县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唐立芹 灌南县卫计委监察室主任
薛 明 灌南县卫计委医政科科长
陈学琴 灌南县卫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郑学展 灌南县卫计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陈林超 灌南县卫计委药政科科长、安监办主任
范丽娟 灌南县卫计委中医药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灌南县卫计委基层卫生科,张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具体事务。
附件2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表
(2017-2018年度)
乡(镇) 村卫生室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是否室长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个人述职
考核小组评定结果
(盖 章)
签 字: 年 月 日
乡村医生本人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评分表
乡(镇) 村卫生室 乡村医生 考评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考核内容与评价方法
分值
得分
扣分理由
职业道德
1、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务中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服从一体化管理。根据平时了解和访询村民(单位职工)评定。酌情记分。
10
注册培训
2、不断接受新知识,参加《条例》规定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得45分。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得15分,未参加培训不得分。
45
业务水平
3、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某些传染病能进行诊治及一般急症处理。熟悉传染病、慢性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熟悉有关医疗卫生法规。出2题当场笔试或口试考核评判,酌情记分。
15
规范服务
4、依法执业,规范行医;
5、严格执行门诊医疗文书制度,做到看病有登记,有病历卡,配药有处方,规范处方书写;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7、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菌素;
8、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常规;
结合平时了解和检查情况综合评定,酌情记分。
15
公共卫生等
9、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安排的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慢病管理指导、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工作,视工作态度、及时完成防保等各项工作情况,按时参加上级例会(月会)或业务培训、活动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综合评定,酌情记分。
15
合 计
100
附件4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结果汇总表
乡 (镇)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聘医疗机构
姓 名
考核结果
备 注
得分
合格
不合格
注:考核合格的,在合格栏打“√”;考核不合格的,在不合格栏打“√”。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5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
同志: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执业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开展定期考核,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你进行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如果你认为考核人员与你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
二、考核时间:2018年 月 日
三、考核地点:
四、考核内容:业务工作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填在《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表》中。
2.考核小组采取日常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对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2018年 月 日
附件6
《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送达回执
送达时间:2018年 月 日 午
送达地点:
送达人:
接受人回执:
本人已收到《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知晓本次考核的相关内容,对《通知书》中告知的乡村医生考核小组成员不申请回避。
乡村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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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送达回执
送达时间:2018 月 日 午
送达地点
送达人:
接受人回执:
本人已收到《灌南县乡村医生考核通知书》,知晓本次考核的相关内容,对《通知书》中告知的乡村医生考核小组成员不申请回避。
乡村医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