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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18-0001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5-29
文号: 灌临发〔2018〕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及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

临港产业区2018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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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临发〔2018〕27号

临港产业区2018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及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核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现状,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粉尘防爆各项安全设施,提升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管控能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可燃性粉尘企业。

整治重点:作业场所超过10人(含)的金属粉尘企业。

三、整治内容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底前)各企业要制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如实填写《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自查表》(附件1)并认真核实。

(二)核查整改阶段(6-7月)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排查粉尘涉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同一作业场所10人以上工作场合。做好迎接省、市、县安监局对30人以上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核查工作。

(三)督促提高阶段(8-10月)8月份,市安监局将对县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以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2017年省局通报的23家企业要全面“回头看”。

五、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临港产业区2018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庆霹     临港产业区主任

副组长:徐志成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李金铸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于绪东     临港产业区纪工委书记

孙磊磊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李晓亮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成  员:刘树青     临港产业区经发局局长

郑  扬     临港产业区招商局局长

吴  赞     临港产业区人力资源部主任

周建新     临港产业区财政分局局长

李  岩     临港产业区安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志成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各企业要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自查自纠整改。要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按照《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表》(附件5)要求,依据《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1-2009)、《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199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等规定,紧紧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除尘系统未正常运行、粉尘清理不及时等现象“反弹”的企业,要加大执法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整改到位。

   (三)大力提升本质安全。重点核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在涉及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企业推广湿式除尘工艺,在有砂光打磨工艺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设置火花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在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采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手段,企业有义务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造,严格控制涉粉作业危险场所人数,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市局将每月调度一次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后企业的监督检查,解决工作开展滞后的问题,推动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请各企业按时报送2018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底前报送附件1,每月填报附件2、3、5、6、7电子版, 11月2日之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工作情况通报以及报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局工矿商贸科。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自查表

2. 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

统计表

     3. 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汇总表

     4.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表

     5. 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

       改情况季度调度表

     6. 粉尘防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季度汇总表

     7. 粉尘防爆隐患整改典型企业统计表

     8. 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核查表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抄送: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2018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