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 索引号: | 11320724MB1807543H/2018-00125 | 信息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税务,公告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5 |
| 文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7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