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711/2011-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7-10
文号: 汤政发〔2011〕1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汤沟镇201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汤沟镇201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一一年七月一日
 
 
 
 
 
 
汤沟镇2011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推进“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全面提高我镇低保管理水平,按照灌政办发〔2011〕58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汤沟镇2011年度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核查对象:对全镇正在享受的城乡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二、核查时间: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18日。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6月30日至7月3日)
成立由镇长朱崇华任组长,人武部长倪志卫任副组长,封金宝、冷冰、吴建刚、韩增军、孟帆、李洪兵等同志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此次核查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同时,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会计参加的低保核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深入地宣传发动。各村也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镇分工干部、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会计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的低保核查工作,并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镇民政办。各村在核查工作中,要及时组织由村支两委成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召开的低保核查工作会议。要不断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烈的低保核查工作氛围,为此次低保核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采取各村自查和镇核查相结合的形式。各村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登门入户,对本村所有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逐户核查,把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坚决退出,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上报,严格执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应退则退,应保则保。
2、镇村公示(7月25日—8月25日)
镇村核查组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确定被核查对象的家庭收入,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低保户名册资料上报镇民政办。
对各村核查无异议后的低保户资料,由镇民政进行汇总,由镇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镇政务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低保户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3、总结汇总(8月26日—9月6日)
各村(社区)对此次核查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存档,同时上报镇民政办汇总上报。低保审批材料按照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一户一档,按期管理、内容齐全、整齐有序、专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