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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18-0002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6-05
文号: 灌临发〔2018〕3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秸秆综禁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灌南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秸秆综禁工作,保障园区空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优化园区综合环境面貌,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2018年临港产业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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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临发〔2018〕36号

关于印发《2018年临港产业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秸秆综禁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灌南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秸秆综禁工作,保障园区空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优化园区综合环境面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出现全省、全市、全县第一把火;确保园区无明显着火点,无过火面积;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确保不出现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

(二)工作重点

夏秋季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夏季,5月25日至7月10日;秋季,10月20日至11月2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

禁烧工作重点区域:园区全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广泛参与

通过宣传车流动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禁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宣传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每个企业须悬挂宣传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并将禁烧宣传单发放到户,确保知晓率达100%。

(二)强势推进,责任到人

园区召开秸秆综禁工作会议,部署禁烧工作,管委会与各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明确各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迅速召开会议,传达相关精神,号召与会人员积极宣传政策和带头参与禁烧工作,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三)强化巡查,严肃执法

园区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坚持领导带班,实行全天候巡查,确保“人员、车辆、物资”三落实,禁烧不留死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及时上报辖区内秸秆焚烧情况,发现有焚烧现象的及时有效制止并追究责任。

(四)防治结合,综合利用

在秸秆禁烧过程中,要做到提前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督促种植户及时清收作物秸秆,同时提倡秸秆板材开发利用、秸秆机械还田、过腹还田、生物反应堆肥、秸秆粉碎食用菌原料等技术,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在“疏”上找出路,切实缓解秸秆禁烧压力。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庆霹同志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晓亮同志兼任,孙前同志任副主任。

(二)强化督查考核

园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和现场督办;凡出现全省、全市、全县第一把火(以上级认定为准)的地块责任人,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并予以问责;同时对各地块责任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依据各级督查、巡查组发现并认定的着火点数,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临港产业区2018年秸秆综禁工作分组表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