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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09-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09-11-30
文号: 灌经发【2009】4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欣丰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试点验收意见(原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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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经济贸易局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
 
灌经发【2009】44号
灌环发【2009】119号
 


 

灌南欣丰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试点验收意     
 
灌南欣丰化工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灌南县环保局会同灌南经贸局对灌南欣丰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审查和核实了相关资料,并察看了现场,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灌南欣丰化工有限公司是无锡市杨市化工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筹建于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内。专业从事精细化工、有机化学中间体的生产。投资项目为年产100吨噻唑烷酮、500吨二氯二乙醚、5000吨甲基苯胺、5000吨氯乙烷类。工程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年产100吨噻唑烷酮项目已投入生产。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本次工程内容主要为采用精馏工艺回收废液中的甲醇、氯乙烷系列产品,项目实施后形成吸收2000吨甲醇废水,生产出500吨含量大于99%的成品甲醇,其生产能力足够消耗企业内部产生的甲醇废水,还具有对外部企业废水中溶剂的加工回收能力。多氯乙烷回收能力可达到每年吸收10000吨原料废液,生产出多氯乙烷合计成品5000吨的规模。
二、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内部管理。公司为有效落实环保工作,保证环境管理落到实处,专门建立了环保部,专人负责,制订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易于操作,制度上墙,严加考核,保证企业环保管理上台阶。
2、加强危废管理。与连云港铃木组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协议,贮存场所建设设置规范,残渣、废液、污泥送铃木组焚烧处理。为推进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筹资400万元建立专门回收甲醇的精馏塔,和回收氯乙烷产品的精馏塔,既减少了废水处理费用,又节约了原料,提高了原料利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在回收氯乙烷的工艺中,企业结合总公司多年来成熟的精馏工艺,采用减压蒸馏,共沸结晶,以前难以回收的六氯乙烷,通过工艺改进,可成功的回收并达到工业标准,此技术为企业独创。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企业产生的煤渣,外卖制砖,回收再利用。
4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全厂排水管网,利用现有的明渠收集清下水、雨水补充到冷却水系统,提高了水的循环利用率。节省了新鲜水的用量。
三、验收意见
项目实施后,废水中甲醇排放量可减少排放115吨/年,回收多氯乙烷合计成品5000吨,取得了很好的环境效益,同时又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达到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要求,同意该企业甲醇回收精馏塔、氯乙烷系列回收精馏塔工程项目通过循环经济试点验收。
四、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加强企业循环经济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加强对精馏残液及不凝气的管理,采用合理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OO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循环经济 验收 意见                                
抄送:灌南县环保局化工园区分局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1112日印发
共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