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县“263”整治办、县交运局、县环保局联合开展机动车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切实从源头上治理维修企业污染,扎实有力推进“263”专项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263“专项行动中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控制相关要求,以钣金喷漆维修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为重点,依法查处一批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汽车维修企业。此次共检查机动车钣金喷漆维修企业10多家,对其中8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的钣金喷漆房提出限期拆除要求,还对4家依法查封钣金喷漆房进行了“回头望”。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辖区内机动车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没有按照限期拆除要求的钣金喷漆房,将进行集中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