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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17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6-14
文号: 灌教办〔2018〕3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 为落实《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8〕1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连教办安〔2018〕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提高…

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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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

为落实《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灌安办〔2018〕1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连教办安〔2018〕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安全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为促进全县校园安全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 开展校园安全月宣传活动

各学校要设立安全教育内容的固定宣传橱窗(栏)、宣传板(墙)报、LED电子屏、校园广播等宣传硬件设施;要根据课程安排,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主题班会等形式,在校园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师生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教阵地,开展夏季防火、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诈骗、防非法集资、反邪教、防突发事故、防溺水、防汛、防台风、防雷电灾害等安全知识的宣教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6月16日前后,县教育局将在县安委会统一组织下,在人民广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师生员工关心的安全问题。各学校也要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校园安全法规制度、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安全宣讲活动,解答师生关心的校园安全问题。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各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以“校园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制作一批“进校园”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校园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安全生产活动。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全面梳理校园安全事故案例,结合“12·9”重大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从根源上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要开展“身边的安全随手拍”活动,通过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展示摄影作品,引导全体师生关注身边的安全、发现身边的隐患、畅想安全的生活。要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校园安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应急演练活动。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师生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六)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各学校要继续围绕“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市、区)”活动,有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专项活动。

1.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继续深入推进全系统安全大检查活动;强化保安及宿管人员管理,加强校园巡查,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确保“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关爱特殊师生个体,各学校要结合《关于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关爱管理的通知》(连教办安〔2018〕3号),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师、法制副校长等资源作用,举办心理健康辅导、生命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营造师生积极、健康、阳光、向上的良好心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尤其是要高度重视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采购关,存储关、加工关,严格食品留样,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学校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清理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书刊摊点以及饮食、食品经销店、代餐点;完善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开展校园周边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相关学校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高考、中考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3.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学校要以“校园安全月”为契机,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针对6月份毕业季发生各种矛盾和不安全因素可能性增多的客观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信息研判工作;一旦发生涉校涉教突发事件,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处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件发酵升级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要加强值班备勤、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引导舆论,争取工作主动。

4. 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好“危化品专项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互查督查”、“防溺水教育”等专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数据、总结等材料,力求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县教育局将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对校园及周边影响学生安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并梳理出问题清单,督促各校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成员如下:

组   长:周达华  

副组长:陈能林  

成  员:金  星  崔子和  廖德祥  于祥彤  赵秀玲

封必君  张伟生  邱德刚  王洪生  贾俊生

张  锐  江  岑  高  卫  姜红波  闵向东

陈余山  各学校校长(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安稳办,陈余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县教育局将把“校园安全月”活动纳入全年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拓宽师生、家长参与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活动向周边拓展,向家庭延伸,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学校于5月31日前报送“校园安全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和活动方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周内“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考核内容;7月1日前,报送2018年“校园安全月”活动总结。(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

联系人:陈余山,邮箱:gnjyjawb@163.com

附件:1.“校园安全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校园安全月”活动宣传标语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校园安全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4.推进学校安全发展,提高师生幸福指数

5.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6.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7.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9.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10.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12.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3.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4.校园安全,人人有责

15.校园安全人人抓,幸福师生千万家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18.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全省第二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