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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08-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8-05-06
文号: 灌 价〔2008〕6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原灌南县物价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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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  价〔2008〕60号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
收费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县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市物价局连价费字[2008]120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问题的批复》(苏价费[2008]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价费[2008]141号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价格 职业 收费 通知
抄报:市物价局、县政府办
抄送: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灌南县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5月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