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60168104/2018-0002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6-22
文号: 灌临发〔2018〕3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临港产业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根据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连安办〔2018〕59号)及《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临发〔2018〕38号

临港产业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临港产业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根据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连安办〔2018〕59号)及《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8〕23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临港产业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抓手,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力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临港产业区辖区金属冶炼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及港口码头物流企业所有建筑施工项目。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积极部署、加强组织领导。(6月22日前)。对临港产业区辖区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

(二)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治理。(6月23日至11月30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根据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针对排查出的所有项目清单,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认真总结、务求取得实效。(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

四、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庆霹     临港产业区主任

副组长:徐志成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李金铸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于绪东     临港产业区纪工委书记

孙磊磊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李晓亮     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成  员:刘树青     临港产业区经发局局长

郑  扬     临港产业区招商局局长

吴  赞     临港产业区人力资源部主任

周建新     临港产业区财政分局局长

李  岩     临港产业区安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志成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举措

(一)严格检查处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定的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针对排查出的所有项目清单,做到每周巡查、每月检查,联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注册执业人员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实现安全执法处罚每月“清零”,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必须依法从重处罚。

(二)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县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三)强化教育培训。督促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附件:《临港产业区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