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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10-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0-04-01
文号: 灌安监[2010]1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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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安监[2010]19号
 
 
关于成立“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科室、大队、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全面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按照县委《关于在县级机关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决定,成立 “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成雪 
副 组 长:陈太标   胥立功   王树早    尹鸿飞   刘恩惠
      员:张剑飞   孙国飞   于其刚    王云鹏 孟祥应   胡立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恩惠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胡立峰、王云鹏、贺忠磊、孙万女等人组成。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1、灌南县安监局2010年度“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学习方案
2、灌南县安监局上半年学习计划安排
3、灌南县安监局周五学习制度
 
                          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成立    学习型机关   领导小组   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        2010年3月26日 共印:20份
灌南县安监局2010年度“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学习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学习的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把学习的过程变成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机关面貌改变的过程,实现政治、业务学习与部门工作实际的有机结合。制定2010年度机关学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全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县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以解放思想、提高素质,开拓创新、改进作风为目标,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层次,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目的要求:通过系统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目的;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的素质更高、观念更新、思想更解放,以更好的适应新形势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从而推动安监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主要内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七一”讲话、中央及省市县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及规范、安全监管与服务方面的业务知识、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等等。
    四、主要形式: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理论与实地考察参观相结合,做好实地考察心得体会;分批次参加国家、省、市、县等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灌南县安监局上半年学习计划安排

序号
时间
领学人员
备注
1
3.27
张阳阳
 
2
4.2
张剑飞
 
3
4.9
王云鹏
 
4
4.16
胡立峰
 
5
4.23
杨利忠
 
6
4.30
于其刚
 
7
5.7
孙国飞
 
8
5.14
管言虎
 
9
5.21
孟祥应
 
10
5.28
韩友兵
 

注:领学人要在本周一将领学内容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灌南县安监局周五例会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倡导机关优良的学习风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干部终身学习理念,规范县局机关学习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全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机关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由机关办公室、综合科、宣教科、危化科、工矿科、监察大队、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机关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督查和考评。
(二)职责分工。1、学习例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2、局宣教科负责机关全年学习教育活动计划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3、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警示教育等相关文件及电教活动的安排;负责传达县委、政府及上级局重点工作布署的相关文件和重要工作会议精神。4、综合科负责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党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以及电教片的播放。5、监察大队负责统筹组织各业务股室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6、各业务科室根据各部门的专业业务,负责专业业务知识学习教育,主要以专题讲座形式实施;学习教育计划、内容、讲课提纲要按要求在组织实施前,由各主要责任科室,筹统安排报局党组,由党组讨论研究,制定季度和全年学习计划,并纳入全年学习教育工作计划。
二、学习例会内容
(一)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马列主义、马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时事政治相关内容。
(二)局领导日常工作安排,传达学习上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法律基础理论;宪法及普法教育规定的基本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四)专业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业务知识、交往礼知识等。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知识。党纪政纪规定、廉政制度、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及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应该及时向干部职工进行传达的学习内容。
三、学习例会形式
局学习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并将学习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安排有机结合,采取“专题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活动与培训相补充”的原则,利用学习辅导、座谈交流、讲解点评、专家专题讲座、电教等多种形式,形成学前有准备,学中有受益,学后有效果的互动局面。
四、学习例会要求
(一)例会对象:机关周五例会学习,开发区分局、临港产业区派驻人员及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化工园区参学人员每次安排不少于两人,并要参照机关学习教育计划自行组织学习。
(二)例会时间:局例会每周五召开一次,即在每周五的下午,临时变动,由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
(三)例会准备:1、主讲人做好会前学习资料准备和发送及其它安排,精心准备,做到学中有重点,讲中有心得。3、参学人员:携带学习笔记,结合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四)例会纪律:实行学习考勤制度,会前参学人自觉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因公因事需向局党组请假,事后补学。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五)例会考评:县局将学习教育活动纳入三政目标管理,局绩效办考核小组,负责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季度对参会情况、学习笔记和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一次考核通报,年终进行考评,评选出学习标兵,并作为公务员的考核内容之一,与评定公务员等次挂钩。相关学习教育活动资料,由各责任科室收集整理,并报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