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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08-0004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8-05-06
文号: 灌 价〔2008〕5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高中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的批复》的通知(原灌南县物价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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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  价〔2008〕59号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高中单独招生
报名考试费的批复》的通知
 
县招生办公室:
根据市物价局连价费字[2008]115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物价局关于高中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的批复》(苏价费[2008]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价费[2008]128号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通知
抄报:市物价局、县政府办
抄送:县教育局、财政局
灌南县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5月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