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10026/2010-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0-05-10
文号: 灌安办[2010]1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2010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安办〔2010〕16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2010年作业场所职业
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安监分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灌南县2010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职业 危害 治理 通知
灌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3日
共印:60份
灌南县2010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9号)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
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
法规为指导思想,依法规范企业防治职业危害管理工作,落
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职工权益。
二、整治目标
摸清全县职业病危害现状,强化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基础工作,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力度,落实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监控制度,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问题突出的企业为整治重点,强化企业履行告知义务,促进企业持续改善相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和防护措施,提高对急性职业中毒等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治能力,使全县作业场所高毒物品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促进我县职业病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或使用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或场所和可能产生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各个环节。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重点行业:非煤矿山、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化工、船舶修造等。
 (二)整治重点内容:
1、职业危害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
    2、职业危害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健康检查;
    4、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与教育;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
    6、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
    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
    8、职业危害基础设施和事故隐患的整改与消除;
    9、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1 O、设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五、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在各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县成立职业危害治理领导小组,县安监局副局长尹鸿飞任组长,卫生局副书记梁顺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锰和县总工会副主席宋荣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工矿商贸科,具体负责编制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2、作业场所,情况调查。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及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各个环节。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职业危害情况实施分级监管。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广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重视。二是利用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将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纳入授课和考试内容,提高各类人员对职业危害的防治技能。三是定期发布职业危害防治信息情况。
    4、危害检查,场所检测。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测工作,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实防治工作。并依法积极履行职业危害情况告知义务。
5、严格准入,依法查处。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新建项目必须履行 “三同时”审查手续中职业危害项目,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相关领导者、管理者的责任,并予以媒体曝光,列入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
六、整治步骤。
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整改、部门督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编制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整治重点企业名单,动员部署有关工作。各部门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方案于2010年5月上旬报县职业危害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8月底。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开展所属单位职业危害情况调查,摸清底数;整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艺、改善条件、改良布局、加强防护,设置醒目规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和标识;完善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体系。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至10月底。9月底前,各部门对重点整治企业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验收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10月份,县职业危害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重点整治企业进行抽查,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