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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43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科技、教育,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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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1.县乡(镇)联动,分级管理 县教育局根据城乡教育布局和适龄人口的变化,统筹管理和组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全县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确保施教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2.划片就近…

2018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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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县乡(镇)联动,分级管理。县教育局根据城乡教育布局和适龄人口的变化,统筹管理和组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全县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确保施教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2.划片就近,规范实施。各中小学须按照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房产(或不动产权)证三者一致原则,在本施教区组织招生,不得跨施教区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必须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或录取学生,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严禁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选拔新生。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班”“标准编班”,不得出现“大班额”,严禁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3.兜底保障,公平公正。局基教科负责统筹安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要妥善安排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并建立入学档案,确保留守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接纳特殊儿童少年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