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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8-0004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6-05
文号: 灌交〔2018〕6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将落实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职责分工细化明确如下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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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确保“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顺利完成,依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爱生命筑牢防线连云港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交〔2018〕60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连交〔2018〕103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关爱生命筑牢防线灌南县“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灌安发〔2018〕8号)和县局《关于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爱生命筑牢防线灌南县“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灌交〔2018〕49号)有关要求,将落实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职责分工细化明确如下:

   一、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落实普通国省道安防工程建设任务。制定《建设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改造农路危桥。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示范点段建设。(责任单位:公路站、交通工程处、农路办)

2.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平面交叉口过多过密,交通环境混乱的状况。(责任单位:公路站)

3.开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五化三清”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拆除高速公路(含连接线)用地外缘起100米、高速公路桥梁(含上跨桥)等设施上、高速公路用地等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宣传牌。(责任单位:五项行动整治办)

4.加强干线公路桥梁的技术改造和安全监测。制定计划,明确每一座问题桥梁改造的责任主体和改造时限,坚持发现一座、确认一座、改造一座,确保一、二类桥梁比例95%以上,危桥处置率100%。完成1座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公路站)

5.2018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的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航行,禁止辖区内Ⅲ型散装化学品船进入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及时发布航行通告,抓好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

   6.实施乡镇渡口渡船质量提升和渡船标准化达标。制定方案,继续推进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地方海事局制定新的渡口渡船达标标准,当年按新标准实现渡口渡船标准化率达到50%。配合市地方海事局逐年减少乡镇渡口数量,年均撤销乡镇渡口不少于2道,实现乡镇渡口数量每年同比减少6.5%以上。实施新一轮乡镇渡口救生衣行动。(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

  7.推进重点营运车辆技术升级,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研究制定超长平板半挂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方案,制定淘汰更新标准。开展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参数配置专项检查,制定方案,对照《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和《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规范》,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车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责任单位:运管所)

8.保障航道基础设施安全,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出台《江苏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办法》。设置内河桥梁水位标志,疏港航道、盐河航道灌南段、灌河航道等省干线航道水中落墩的跨河桥梁设置通航净高标尺完成率80%。(责任单位:航道站)

   9.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落实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做好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总结成果经验。(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航道站,公路站)  

   二、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0.加大非法挂靠车辆治理力度,对已倒闭和长期未经营被注销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专项清理。在“263”专项行动期间,暂停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责任单位:运管所)

11.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制定“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手册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单位:运管所)

12.禁止辖区内水路危化品“禁限控”货种船进入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

13.严格控制新增港口危化品码头。严格评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作业许可。(责任单位:航道站)

14.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路超限运输的专项治理,落实江苏省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和源头管控办法。研究制定我县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路超限检测站公安派驻制度。对重点地区和路段实施集中整治,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建立超限运输车辆黑名单管理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责任单位:公路站、运管所)

15.实施干线航道和重点渡口视频监控全覆盖,探索建立干线航道和重点渡口电子巡航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船岸界面管理机制,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船岸界面管理机制研究。(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

16.落实“平安工程”创建管理体系,宣贯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辨识手册、分级标准和管控措施目录清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与管理指南》以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承重支架工程安全管理及技术指南》。(责任单位:交通质监站)

17.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限时错峰出行管控。做好经常性拥堵国省干线路段货运车辆限时错峰出行的交通组织与管控。(责任单位:公路站,运管所)

18.提升水路综合联防联治能力,建立海事、航道管理部门联防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渠道,有效管控船舶超载行为。(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航道站)

   19.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全过程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制度,执行以规范性文件(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形式,明确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把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管理体系建设要求,作为限制性内容的要求。(责任单位:交通质监站)

   三、科技兴安创新工程

  20.推广应用“车辆及驾驶员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落实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地方标准和运营商管理办法,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在“两客一危”车辆上安装,年内实现全覆盖,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实时监测、动态管控和提前预警。(责任单位:运管所)

  21.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在“两客一危”企业建立并运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运管所)

22.深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应用。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细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监测指标和报警阈值,以“两客一危”为试点,接入驾驶员行为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及分析,对不安全行为进行预警。(责任单位:运管所)

23.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水路及港口危险货物运输一体化监管平台”(一船多方)的可行性研究。(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航道站)

24.构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的信息化举报平台,结合96196(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推广应用交通运输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举报APP,落实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行业管理部门)

25.配合市局完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功能需求与初步设计。(责任单位:交通质监站)

26.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示范项目建设,投入试运行并深化完善。(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27.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时填报电子运单。(责任单位:运管所)

   28.推进道路、内河水上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建立道路、内河水上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诚信考评指标和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运管所、航道站、地方海事处)

29.构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诚信考评信息平台,结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明确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考评信息系统建设的功能需求。(责任单位:运管所、航道站、海事处)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素质提升工程

30.严格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提升培训质量。建立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发证数据共享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初次参与驾驶证考试人员必须通过驾培机构的系统规范培训。配合开展运输车辆防御性驾驶技术研究,研究成果纳入从业资格证年度审验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运输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员职业教育。(责任单位:运管所)

31.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编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材。定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监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培训班。(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办)

32.建设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调研,为后期建设工作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3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适合中小学生、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学习的交通安全知识教材。(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34.试点推广交通运输安全教育管理典型示范企业,确定道路运输、内河港口等典型示范企业,总结典型企业安全教育的做法,形成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运管所、航道站)

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35.完善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框架体系。(责任单位:安全办、各行业管理部门)

36.统筹建设道路、内河水上运输应急物资和装备库,落实省交通运输厅道路、内河水上运输应急物资及装备储备库建设布局及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公路站、航道站、地方海事处)

37.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企业专项预案和第一时间处置方案。(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38.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演习,按年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有计划地开展恶劣天气、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公共交通、内河水上、重大交通运输事故等典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反恐等专项应急演练,评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

39.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安全办、各行业管理部门)

为便于沟通协调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请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局安全办。

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83219239,邮箱:26911302@qq.com。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4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