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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105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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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灌南县人社局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对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领取定期救济费的遗属、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转入的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

人社局企保处积极做好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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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灌南县人社局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对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领取定期救济费的遗属、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转入的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为方便企业退休人员就近认证,灌南县认证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处:一是正常人员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灌南县新东南路原教育局院内办理资格认证手续;二是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是镇中邮政银行、苏州路邮政银行和邮政营业部。

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表格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邮寄至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险处窗口,解决了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两地奔波。

因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身体原因确不能亲自前往办理认证手续的人员,安排人员实行上门认证服务,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或者未通过认证的人员,从7月起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恢复发放。

(企保处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