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123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06-21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2013年第93号令《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精神和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上半年安置被征地农民364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人数为90人,16周岁至60周岁参保缴费人数…

灌南县2018年上半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2013年第93号令《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精神和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上半年安置被征地农民364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人数为90人,16周岁至60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274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纳入为2281万元。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参保率为100%,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村组干部进行政策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向被征地农民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二、规范人员产生流程。由失地农民家庭自主产生人员名单,经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并通过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复审,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在社会保障资金到账的情况下根据县政府的安置方案和要求及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农保处陈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