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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8-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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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两家食用菌企业被认定为连云港市级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根据连云港市安委会有关方案安排,在企业自评、县区农业部门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该市农委组织现场检查评审,灌南县两家食用菌企业被认定为2017年度市级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这两家企业分别…

灌南县两家食用菌企业被认定为连云港市级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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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两家食用菌企业被认定为连云港市级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

根据连云港市安委会有关方案安排,在企业自评、县区农业部门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该市农委组织现场检查评审,灌南县两家食用菌企业被认定为2017年度市级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

这两家企业分别是位于灌南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江苏丽莎菌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家特康菌菇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中,这两家公司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这两家食用菌企业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作用,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发挥管控优势,不断细化落实各板块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落地,降低公司安全风险,带动灌南县食用菌产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