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人社局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结合离休干部实际医疗需求,与定点医疗单位签订补充医疗协议。
该补充协议将离休干部门诊平均处方至由60元上调至100元(不含特殊检查项目),对急性病慢性病的用药量进行协议规范。
协议还要求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离休干部的门诊医疗服务工作,规范门诊服务。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积极为离休干部诊疗提供优质服务。(陶笑霞)
| 索引号: |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132 | 信息分类: |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04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近日,灌南县人社局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结合离休干部实际医疗需求,与定点医疗单位签订补充医疗协议。该补充协议将离休干部门诊平均处方至由60元上调至100元(不含特殊检查项目),对急性病慢性病的用药量进行协议规范。协议还要求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离… | ||
近日,灌南县人社局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结合离休干部实际医疗需求,与定点医疗单位签订补充医疗协议。
该补充协议将离休干部门诊平均处方至由60元上调至100元(不含特殊检查项目),对急性病慢性病的用药量进行协议规范。
协议还要求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离休干部的门诊医疗服务工作,规范门诊服务。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积极为离休干部诊疗提供优质服务。(陶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