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近日,灌南县人社局积极做好离休干部医疗卡第二季度划账工作,确保到账。
根据灌政发[2007]46和灌人社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离休干部个人账户年度金额为4000元,按每个季度每人1000元划入医保卡账户,超出账户金额部分由个人现金垫付,再持有效票据到县人社局离休办报销,药费报销无封顶限制。同时,为了鼓励离休干部加强健康保健,自2010年起,离休干部年度医疗消费不足4000元的余额,100%作为保健费奖励给个人。(陶笑霞)
| 索引号: |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135 | 信息分类: |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04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近日,灌南县人社局积极做好离休干部医疗卡第二季度划账工作,确保到账。根据灌政发[2007]46和灌人社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离休干部个人账户年度金额为4000元,按每个季度每人1000元划入医保卡账户,超出账户金额部分由个人现金垫付,再持有… | ||
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近日,灌南县人社局积极做好离休干部医疗卡第二季度划账工作,确保到账。
根据灌政发[2007]46和灌人社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离休干部个人账户年度金额为4000元,按每个季度每人1000元划入医保卡账户,超出账户金额部分由个人现金垫付,再持有效票据到县人社局离休办报销,药费报销无封顶限制。同时,为了鼓励离休干部加强健康保健,自2010年起,离休干部年度医疗消费不足4000元的余额,100%作为保健费奖励给个人。(陶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