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就业创业工作新形式、新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补充意见》(灌发〔2018〕2号)文件精神,联合出台了《灌南县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补充办法》。
《补充办法》对去年出台《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办法》中的一次性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返乡就业社保、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补贴,精减了操作流程,简化了申请手续,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及审核程序。
《补充办法》的出台对我县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