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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158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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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民生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县劳动监察大队从细节入手规范劳动维权咨询接待。语言要严谨。在咨询接待窗口醒目位置上墙了《灌南县劳动监察大队窗口服务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注重细节,规范言语。对能当场…

县劳动监察大队“抓小抓细” 提升劳动维权咨询接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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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民生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县劳动监察大队从细节入手规范劳动维权咨询接待。

语言要严谨。在咨询接待窗口醒目位置上墙了《灌南县劳动监察大队窗口服务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注重细节,规范言语。对能当场进行答复的,应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运用法律语言严肃准确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事项,应当负责向服务对象告知受理该事项的具体机构或相关联系方式,杜绝想当然地、敷衍了事地随意回复。

态度要平和。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以耐心细致、高度负责、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对象,对不属于劳动监察范围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详细说明原因;对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认真做好登记,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塞责。

服务要贴心。 严格落实《灌南县劳动监察大队公开服务承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通过定期的咨询接待回访,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或要求进行反馈,凡因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服务不到位的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               (劳动监察大队  李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