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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26/2018-0006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7-13
文号: 田政发〔2018〕3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田楼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灌南县田楼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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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

现将《灌南县田楼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灌南县田楼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镇下发文件,镇村成立机构

1、镇成立领导机构。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财政、民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纪检监察机关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部门。

2、村成立三个组织机构。改革村成立以村“两委”干部为核心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村干部等为主要成员的清产核资小组;成立以熟悉情况的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等为主要成员的成员身份界定小组。

3、起草改革方案。村改革领导小组起草改革议案,制定实施方案,后附拟定组建合作社的报告、成员身份界定办法、成员代表产生办法、资产量化办法、改革工作计划表等。实施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改革措施

4、镇审查方案。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方案,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修改。如镇审查无意见,批复到村执行。

5、通过改革方案。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实施方案,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的实施方案应当报镇人民政府、县级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备案。

6、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形成决议,主要包括:成立合作社的议案,成立合作社的实施方案,具体包括通过清产核资办法、成员资格的界定办法、成员代表产生办法、资产量化办法、改革时间表。

7、部署下步工作。主要是布置清产核资与成员身份界定等工作。

(注:参会的村民代表要在《会议签到簿》上签字,作为参会证明存档备查)

三、组织清产核资,界定成员身份

8、组织清产核资。村清产核资小组按照《清产核资办法》组织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束后,将《清产核资汇总表》(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汇总表)、《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公示十五天无异议后,报镇农经中心审核鉴证,等待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9、界定成员身份。成员身份界定小组按照《成员身份界定办法》界定成员身份,经公示十五天后无异议的成员身份界定名单等待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10、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公示十五天后无异议的清产核资结果、成员身份界定结果、成员代表名单进行表决确认。

四、拟定章程草案,量化集体资产

11、起草《章程草案》。村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市下发的《示范章程》,结合本地实际和外地经验,起草《章程草案》,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等待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2、量化资产到人。根据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结果,将可量化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人,形成《量化明细表》,并据此填制股权证书。

五、推选成员代表及两会人选,召开合作社成立大会

13、推选合作社成员代表。根据《成员代表产生办法》推选成员代表。

14、确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人选。召开村两委联席会,从成员代表中讨论推选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并报镇党组织审批。

15、召开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合作社章程草案,宣读组建合作社批复和两会组成人员批复,从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批复名单中分别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再由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分别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并形成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决议,举行全体成员代表签字仪式,宣读大会决议,发放股权证书,理事长、监事长就职演讲,上级领导讲话,举行揭牌仪式。

16、组织法人登记工作。由理事会组织人员到县区农村工作部门登记(等省市文件下发),完善规章制度,搞好档案管理。登记名称统一为:灌南县田楼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田楼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