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169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07-19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灌南县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该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

灌南县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将于7月底前落实到位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灌南县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该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该县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该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调。今年该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2016年、2017年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今年该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这一调整更好地体现了长缴多得,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今年该县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目前仍只能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预发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将暂时以预发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进行预调。

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自7月1日起参照今年的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潘如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