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促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接收
(一)邮政寄送。申请人书面邮政寄送方式向县局提交的公开申请,由办公室签收、登记、批办。
(二)网上申请。局办公室安排专人登录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看网上申请,下载打印申请表格后批办。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县局办公室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安排专人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签名或盖章,复印留存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批办。
(四)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向县局提交公开申请,由局办登记、批办。
所有向县局提交的公开申请,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登记并报局领导批办。
二、批办和办理
(一)领导批办。所有申请应经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批。
(二)办理流程。向县局提交的公开申请由局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批办至各相应科室、下属单位办理。
1.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
2.需要局机关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协助办理的,根据领导批办意见,由相应科室或单位负责分办。相关科室、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书面反馈拟答复意见,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重大复杂的申请公开事项,视情由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或专家会议研究,提出拟答复意见。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书面告之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申请公开县局有关政策文件的,由局机关相应科室提供。在5个工作日内拟答复意见,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公开责任单位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因征求第三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意见反馈时间的,应及时与局办公室沟通,但反馈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三、申请答复
向县局提交的公开申请,由局办公室接收并根据分工情况分办至相关科室、下属单位,由相应科室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给予拟答复意见;局法制办进行保密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对回复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书面反馈审查结果。完成后由相应科室报局领导审定并履行签批程序。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多个方面的,明确一个牵头科室,其他科室将涉及事项的拟答复意见及附件材料会同相关单位初审后报牵头科室汇总。牵头科室负责汇总答复意见及附件材料,并会同局法制办及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完成后报局领导审阅,并履行签批程序。
敏感信息或重要信息公开报局主要领导审定。经批准后的答复意见由局办公室把关后统一行文,加盖公章后,按照申请人的指定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并留存相关送达凭证。申请资料和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由局档案室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