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8〕81号
关于加强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8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定,自觉执行禁令
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严禁”、县机关作风“十条禁令”和局机关作风“十五条禁令”等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倡导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节假日期间重点严禁公款违规购买、赠送以及收受粽子等端午节节礼;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吃喝、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物品。同时,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工作纪律,杜绝空岗脱岗。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要求,做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改进作风,倡导社会新风尚。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规定,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崇尚廉洁文明、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肃问责查处
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和作风纪律问题,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履职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或者被县级以上纪委监委通报批评的,将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8-83266503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4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