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烟〔2003〕11号 签发人:吴述毅
江苏省烟草公司灌南县公司
关于申请2002年度职工奖励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2002年度,我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勤奋的工作干劲,奋力拚搏、勇于开拓,努力扩大卷烟销售,取得可喜的成绩。全年销售卷烟14899箱,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7879万元,上缴国家税收775.28万元,同比增长36.49%,上缴财政基金24万元,为灌南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其在2003年度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灌南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特申请县政府给予我公司职工28万元的奖励政策。
此请示,当否,请批示。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贾师荣 联系电话:3229953)
主题词:职工 奖励 请示
灌南县烟草公司办公室 2003年6月19日印发
打字:潘丹丹 校对:贾师荣 (共印5份)